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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措施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新建跨境电商体验店最高可补百万元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点击量:181  评论(0人参与)
 

 跨境电商已成为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商务局获悉,本市将大力支持跨境电商发展,跨境电商平台建设、跨境电商仓储服务设施建设及数字化升级、新建跨境电商体验店项目均可获得资金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相关企业可在2025年11月21日前进行申报。


  据悉,为持续推进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完善跨境电商服务支持体系,市商务局根据外经贸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结合跨境电商发展新情况新特点,制定出台《2025年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自建跨境电商平台或应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以及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交易、通关、仓储、物流等相关服务的跨境电商销售平台和服务企业均可获得支持。


  根据《指南》,北京市支持企业通过建设自营销售平台、第三方销售平台,或对接应用第三方销售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于平台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微信小程序、独立站、网络直播等信息系统开发、软硬件设施建设等,依据审定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本市还支持跨境电商提升仓储物流服务能力,支持企业开展保税仓、直邮仓、出口集货仓等跨境电商仓储服务设施建设及数字化升级,对于货架、货柜、仓储搬运设备、分拣机、通关设备、查验设备、监控系统、温湿度检测及调节系统等设施设备购置,以及仓储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等,依据审定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近年来,越来越多跨境电商平台通过设立线下体验店,打破传统电商“看得见摸不着”的局限。本市将对2024年以来新建的跨境电商体验店提供支持,对于店面租赁费用,依据审定面积每天给予不超过3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单店补助时间连续不超过12个月,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年租金的30%且不超过50万元;同时,对于店面装修、货架、收银设备、监控系统、体验等候区配套服务设施、线下自提业务配套服务设施等设施设备购置,以及线上销售平台建设等,按照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50%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单个跨境电商体验店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据介绍,获得资金支持的跨境电商体验店应满足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店内现场展示商品的SKU(库存量单位)不低于100种,通过线上售卖的商品SKU不低于300种,单店月均在京实现跨境电商进口额不低于20万元。同一申报主体同时申报多个支持方向的,合计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审定拟支持资金不足5万元的项目,将不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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